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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 有人非法销售抗原试剂被查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蔡良军)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有人无证销售抗原试剂盒。隔天一早,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对位于某宾馆的窝点进行冲击。

  在现场的一间客房内,执法人员看到屋角整齐码放着11箱抗原试剂盒。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人表示这不是他的货,随即又谎称“我发烧了”,想以此吓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抗原测试,并进行现场调查。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宾馆的其他几间客房内,查获相关抗原试剂盒23箱,并在屋内先后控制15名涉案人员。在证据面前,当事人不得不承认其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个人销售抗原进行牟利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在我国被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是不能从事该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如果私自售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较大的,当事人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请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